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增值税零申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操作流程说明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增值税零申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操作流程说明

136742019-08-11 09:48  中国政务服务网

增值税零申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一)功能概述

没有发生销售业务,申报项目全部为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完成增值税零申报。

(二)业务办理流程

1.进入界面

点击【电子税务局(一)--- 全部功能】-【申报缴税/报表报送】-【增值税零申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即可进入该界面。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增值税零申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自动带出所属时期起和所属时期止,不可编辑,点击【一键零申报】。

一键零申报

2.选择申报方式

选择申报方式操作请见5.3.1.1增值税申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介绍。

3.查看申报结果

查看申报结果操作请见5.3.1.1增值税申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查看申报结果介绍。

(三)办理条件

1. 增值税零申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监控规则

纳税人为非正常户(或已注销)不能办理申报业务。

该税种上期未申报或本期已经申报成功时,不能办理申报业务。

纳税人本年存在累计金额或纳税人本期存在发票代开金额时,不能办理零申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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