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文化事业建设费月(季)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文化事业建设费月(季)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63112019-08-04 11:06  中国政务服务网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附加税(费)申报,印花税申报,资源税申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耕地占用税申报,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残保金)申报,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工会经费)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月(季)申报,出口退税申报,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环境保护税抽样测算及按次申报(B类),车船税申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车购税申报等。

文化事业建设费月(季)申报

【模块说明】

纳税人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就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有关事项,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

【进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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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月(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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