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清税,填写《清税申请表》。清税完毕后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
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终止。
过度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第一步:进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综合信息报告模块
第二步:在左侧列表中选择状态信息报告中的“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第三步:选择需要上传的附件资料进行上传,上传完成之后进行提报
第四步:显示提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