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入口及水资源查询操作流程说明

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入口及水资源查询操作流程说明

65022019-08-02 17:12  中国政务服务网

水资源查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资源税。资源税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操作方式

第一步: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进入水资源查询页面;

点击进入水资源查询页面

第二步:根据具体的情况填写查询条件;

根据具体的情况填写查询条件

第三步: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结果展示;

查询结果展示

第四步:点击明细按钮,查询明细展示;

查询明细展示第五步:点击附表,附表界面展示;

附表界面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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