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环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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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2.1. 业务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2.2.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发起,为纳税人提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的网上申报的功能。
2.3. 操作人员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纳税人(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身份验证用户)。
2.4. 操作说明
第一步:操作人员进入网站后,点击【登录】选择企业采取不同登陆方式后,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中,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
第二步:在申报税(费)清册中选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2015版,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填写界面。
若纳税人近期有税费种认定、纳税人资格、备案等发生变动,页面展现清册与实际所需不符的,需要点击页面下的蓝色字体“重置申报清册”,重新生成应申报清册。
第三步:填写报表后,若不想立即申报,则可点击暂存,下次打开报表即会带出填写的数据,若带出的表单或者表单数据不正确,点击重置,重新加载表单填写数据。
第四步:操作人员填写完申报表,若无需检查数据则略过下载凭证,直接点击申报。
第五步:操作人员可在【申报查询及打印】模块,对申报的报表进行查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