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管理
一、 业务概述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机关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2.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2)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除因上述客观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逾期抵扣。
二、 业务前提
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三、功能节点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管理
四、操作步骤
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
第一步:填写表单
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填写详细申请表
第三步:上传附报资料
必报类资料为必须上传,非必报类根据减免事项对应申请材料进行上传。
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点击“确定”后,完成本事项申请。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进行撤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