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发票票种核定操作流程说明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发票票种核定操作流程说明

93712019-08-01 22:12  中国政务服务网

【业务概述】

纳税人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申请核定发票种类、数量、限额以及购票员信息,已有发票核定的纳税人还可以办理变更发票种类、限额、份数以及发票领购员。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调整】


2、选择票种、数量及限

纳税人选择发票种类,系统会根据纳税人类型以及其他辅助条件,智能筛选出纳税人可选择的发票种类限额以及最高可领份数,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用票需求选填,选择完毕即可点击“下一步”。

3、选择领票人

系统自动带出该企业已进行实名制认证且授权的办税人员名单(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纳税人可从名单中选择至少一位领票员,选择完毕即可点击“下一步”。

4、上传附报资料

上传附报资料为发票专用章印模(必报),点击“资料库选择”或“本地上传”都可以上传附报资料,点击“预览”可查看上传附报资料是否完整、清晰,确认资料无误即可点击“下一步”。

5、预览提交

预览提交页面可对提交的发票核定申请信息及上传的附报资料进行核对。如需修改,可点击“下一步”;如确认正确无误即可点击“提交”。提交后,系统将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申请已提交,税务机关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请等待税局处理结果。接下来您可以在“已办事项”中跟踪此事项的办理进度!”

6、完成

在“已办事项”中查找提交的发票核定申请,如状态提示为“审核通过”表示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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