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子税务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处理操作流程说明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处理操作流程说明

57482019-08-01 16:38  中国政务服务网

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处理

一、 业务概述

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处理。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正常状态。

三、功能节点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处理

四、操作步骤

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

第一步:信息填写

信息填写

1.   纳税人信息中的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已预填;

2.   填写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案件信息,不止一条的话可增加;

3.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和附报资料信息。

预览提交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点击“提交”

点击“确定”后,完成申请。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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