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补偿
一、 业务概述
行政补偿是指税务机关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变更行政决定,对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正常状态。
三、功能节点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税务行政补偿
四、操作步骤
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
第一步:信息填写
1. 填写补偿请求人信息,选择补偿请求人类型,补充相应信息;
2. 填写委托代理人信息(非必填);
3. 填写补偿事项;
4. 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和附报资料信息(可通过页面上方Tab页切换)。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点击“确定”后,完成申请。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