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复业登记操作流程说明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复业登记操作流程说明

56082019-07-31 17:04  中国政务服务网

复业登记

【业务概述】

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我要办税-【状态信息报告】-【复业登记】

2、事项监控

事前监控为办理此业务需满足的条件,若监控结果栏显示“不通过”,说明您不满足办理条件,无法办理此业务。

3、填写申请表

(1)系统会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领回税务资料情况”“领回其他税务资料情况”“领回发票情况”且不可修改;

(2)纳税人手动填写“复业日期”。

4、预览提交

(1)请仔细查看您填写的复业登记报告表,确认无误再提交。申请一旦提交,将无法撤销。

(2)点击【提交】,则会向用户进行友好提示。

5、完成

点击【确定】完成,复业申请提交成功后,可查看提交的申请资料,并签收。

【注意事项】

1、没有停业的纳税人不能办理复业登记;

2、停业到期会自动复业,无需复业登记,当您在停业期内需要提前复业的,通过该模块办理复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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