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具(通用机打发票)
本模块为使用网络版通用机打发票及企业冠名机打发票的纳税人提供在线开具网络版通用机打发票及企业冠名机打发票的功能。
1.打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首页,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我要发票-发票开具(通用机打发票)。
1.进入发票开具界面后,首先会进行前置条件检测,若有强制检测不通过的内容,将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您可以点击对应栏次右侧的【办理】按钮办理相关业务。
2.前置条件检测通过后点击页面右下角的【下一步】,进入[填写冠名发票印制情况表]页面,纳税人填写需要印制的发票信息。如下图所示:
3.点击【下一步】,进入发票打印页面,如下图所示:
4.点击【打印】,根据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将对应的实物发票放置在打印机内,进行打印。
5.如果需要进行已开发票作废、红冲及查询,可以点击对应的按钮进行操作。
(1)发票作废页面:
(2)发票红冲页面:
(3)已开发票查询页面:
该模块中的相关操作仅适用于开具网络版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三联无金额限制·190mm×101.6mm)、企业冠名机打平推式发票(二连无金额限制版·190mm×101.6mm)、企业冠名机打卷式发票(一联无金额限制版·76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