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验(交)旧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存在已开具未验旧发票及空白发票作废的纳税人。
打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首页,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我要发票-发票验(交)旧。
1.进入发票验(交)旧界面后,首先会进行前置条件检测,若有强制检测不通过的内容,将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您可以点击对应栏次右侧的【办理】按钮办理相关业务。
2.前置条件检测通过后点击页面右下角的【下一步】,进入[添加验旧信息]页面,在该界面可以对其他类型发票和防伪税控发票进行验交旧操作。
(1)其他发票验旧:勾选要验交旧的发票,输入发票份数、发票起始号码、税额、选择发票开具情况、开票起始日期、开票截止日期。
(2)防伪税控发票验交旧:勾选要验交旧的发票。
注:只有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在线开具过的发票信息,才会显示在该列表中。
3.选好要验旧的其他发票和防伪税控发票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纳税人验交旧发票确认页面,如下图所示:
4.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5.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提交完成页面,如下图所示:
6.点击【完成】,返回登录主界面,发票验旧完成,本流程结束。
1.若防伪税控发票无开票数据,请纳税人在联网的环境下打开税控设备开票软件,待离线开票数据自动上传后,稍后再进入本模块查看。
2.如果要对防伪税控发票进行空白发票作废操作,需要先在税控设备开票软件中使用“未使用发票作废”功能进行作废,再到本模块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