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扣缴税款登记事项
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扣缴义务的,或者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未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未依法终止纳税义务,仅依法终止扣缴义务的,应当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纳税人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后,点击首页的我要办税,选择状态信息报告-注销扣缴税款登记事项。
1.纳税人填写待注销的扣缴税款登记信息。
2.填写完成后提交。
该业务为非即办类事项,纳税人请保证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