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继续抵扣申请
一、功能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二、操作步骤
进入方式:1)【办税中心】-【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继续抵扣申请】-【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继续抵扣申请】,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在“基本信息”栏中,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分别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表下的【增行】,并填写表中的相关信息。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填写: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信息填写:
3、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后,点击【确定】
三、注意事项
1、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