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功能概述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下列情况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二、操作步骤
1、纳税人依次点击【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菜单进入界面。
2、 编辑企业基本信息。
3、编辑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
4、点击【范本样式】跳转至模板样式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