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卖房(新)操作流程说明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卖房(新)操作流程说明

61072019-07-18 22:26  中国政务服务网

我要卖房(新)

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二手房买卖转让方信息录入。

操作流程:登陆电子税务局--套餐业务-房产交易-二手房交易-我要卖房

操作步骤:

第一步:功能菜单定位

第二步:进入卖房房源采集

进入卖房房源采集

提取房源方式可录入不动产单元号(地房籍号)或点击“帮助”通过上专房产证方式:

提取房源方式可录入不动产单元号(地房籍号)

选择任何一种方式上传图片均可

该房源有共有人的点击“添加共有人”录入共有人信息,没有则不需要录入。

点击“下一步”进入“产权人维护”模块

第三步:维护产权人信息

录入产权人相关信息,若该房屋为满五年家庭唯一住房,需要点击“维护”进入家庭成员维护页面通过“添加家庭成员”维护家庭成员信息。

录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房源维护”模块

第三步:维护房源信息

录入房源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保存提交”模块

第四步:录入买方信息并提交

可查看本次房屋交易录入的基本信息,也可点击“上一步”重新维护。

录入买方身份证号点击“保存”刚卖方本次采集完成。

第五步:预审状态查询

卖方录入完成后可在“我要卖房”中的“预审状态查询”中查看已提交的交易申请状态。

买方未进行相关信息录入前,卖方可作废该次房屋交易。

注意事项

在“保存提交”模块未提交前,纳税人在进入“我要卖房”功能时系统会自动带出未提交的房屋信息,纳税人可选择之前采集未提交的房屋信息,不需要再次重复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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