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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
所属行业: | 工商 |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微企业是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