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功能说明
具有以下情形的纳税人申报办理临时登记:
● 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办而未办工商营业执照,或无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 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
●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收到居民身份认定书的。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à信息采集à临时税务登记
3、 前置条件
(1)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自然人。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3) 步骤3:提交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 步骤4:提交成功
(5) 步骤5:查看进度
可通过【自我查询】——【办税进度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