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报送
1、 功能说明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与委托人共同填写《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表》,可向双方任一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方主管税务机关接收资料并采集,系统自动生成“委托协议信息采集编号”。
编号规则为:英文字母“X”+税务机构代码(前7位)+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类别代码(2位)+年份(后2位)+月份(2位)+6位顺序号组成,“委托协议信息采集编号”为后续监督涉税专业服务协议执行情况的关键字。
2.信息采集后,受理方主管税务机关打印《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表》,返还报送人。
3.保存归档后,《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表》同步推送给对方主管税务机关。
4.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后,会影响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与委托人的权限设置。
2、 操作路径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à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à 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à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报送
3、 前置条件:
(1)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除税务师事务所以外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4、 操作步骤
(1)步骤1:主界面
(2)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
(3)步骤3: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4)步骤4: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