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备案
1、 功能说明
对纳税人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包括:
(一)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二)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三)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四)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五)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六)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七)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八)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九)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
(十)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信服务。
(十一)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知识产权服务。
(十二)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
(十三)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鉴证咨询服务。
(十四)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专业技术服务。
(十五)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商务辅助服务。
(十六)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十七)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无形资产(技术除外)。
(十八)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
(十九)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
(二十)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应税行为。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à税收减免à税收减免备案à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备案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法人,其他组织 (对发生符合条件的跨境应税行为的纳税人。)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不能修改。
(3) 步骤3: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提交。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4) 步骤4: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