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功能说明
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可在此功能模块进行申报。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税申报
3、 前置条件:
(1)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已经在税务机关登记税费种认定信息。
4、 操作步骤
(1)步骤1:主界面
(2)步骤2:填写并提交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表
(3)步骤3:全申报
单击表头上方“全申报”按钮,系统将提示全申报成功,既完成申报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