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
1、 功能说明
纳税人总分机构类型须为分支机构,税务登记信息里总分机构信息需相互维护,汇总纳税企业情况登记里,总机构需备案分机支构信息,分支机构需备案总机构信息;
纳税人按月(季)已根据总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在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类(2018)版里申报。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à税费申报及缴纳à常规申报à企业所得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
3、 前置条件:
(1)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属于“分支机构企业”
(3)税费种有认定企业所得税。
4、 操作步骤
(1)步骤1:提交报表
(2)步骤2:全申报
对提交的报表确认无误后,可点击全申报,系统提示结果:
(3)步骤3:预约
对于已签约税银库三方协议的纳税人,系统将自动发起扣款,如需约定扣款日期,请使用预约功能,同时确保账户内拥有足够的余额,以避免产生滞纳金,尚未签约三方协议的纳税人,请及时到税务大厅开票缴款。零申报的纳税人,无需点击“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