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挂失、损毁报备
1、 功能说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被盗、损毁致无法辨认代码或号码、灭失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备案。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票挂失、损毁报告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丢失或损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
l 据实选择缴销类型,缴销类型包括空白发票丢失被盗、已验旧发票存根联丢失被盗等。
l 据实选择发票名称,系统会自动带出相应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份数、发票号码。
l 据实填写增值税发票挂失、损毁发票的份数和起始号码,系统会自动带出终止发票号码。
l 上传附件资料:丢失被盗发票上传登报声明发票遗失作废的版面原件;损毁发票上传影像样片。
(3) 步骤3: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提交。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4) 步骤4: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