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操作流程说明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操作流程说明

71742019-07-15 07:25  中国政务服务网

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

1、      功能说明

纳税人取得取水许可证或取水许可信息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取水许可证原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留存复印件,填报《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纳税人取得两个以上()取水许可证的,分别提交取水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分别填报《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综合信息报告

3、      前置条件: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

(2)   步骤2:填写信息

填写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不能修改。

(3)   步骤3:提交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   步骤4:提交成功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跳出提示“提交成功”。

(5)   步骤5: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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