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子税务局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操作流程说明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操作流程说明

56162019-07-14 08:16  中国政务服务网

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填写
【操作步骤】
1.首页点击【一般退(抵)税管理】业务按钮,选择“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进入,如图

进入山西省电子税务局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
2.点击左上角“新增”按钮,进入界面,如图

新增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信息
3.根据提示的必填项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如图

保存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信息
4.保存成功后,可操作业务“查看、修改、删除”。

修改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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