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说明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说明

60332019-07-13 17:13  中国政务服务网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模块说明】
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进入路径】
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首页→〖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操作步骤】
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成功之后,首页点击【综合信息报告】业务按钮,如图。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综合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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