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登记
【模块说明】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或私营独资企业需要停业的,在停业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停业登记。
【进入路径】
首页→〖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停业登记〗→填写
【操作步骤】
1.登录成功之后,首页点击【综合信息报告】业务按钮。
2.进入操作页面,系统会自动带出可在核心征管系统中查到的发票信息和证件信息,停业日期起止日及其他相关数据需要手工填写。
3.保存后可在主页面进行状态查询。当状态栏显示“已受理”表示操作成功。
【注意】
1.系统监控纳税人状态为正常户或者停业户才能进入此模块。
2.系统监控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经营”或“私营独资企业”,且在停业期限内为定期定额户纳税人才可办理。
3.有滞纳金、罚款;存在未申报记录;存在税收违法行为流程未处理完毕等不能办理。
4.办理成功后,需纳税人将税务登记证件、结存发票等送到主管税务局保管,并核实纳税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