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项目报告
一、 业务概述
发生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可以在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建筑业项目报告。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建筑业项目报告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
第一步:填写表单
1. 输入“建筑方纳税人识别号”、“建筑方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工程项目所处街乡”、“工程项目地址”、是否“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项目用途”、“项目预算”、“建筑面积”、“承包方式”、“付款方式”、“供料方式”等数据;
2. 输入“土地信息”、“施工许可证信息”;
3. 点击“下一步”输入“工程项目其他信息”;
4. 输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信息”、“上一级发包情况(如有)”、“分包工程情况(如有)”、“停援建及复工情况”;
5. 点击“下一步” 。
第二步:签名并上传
必报类资料为必须上传,非必报类根据事项对应申请材料进行上传。
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和附报资料信息(可通过页面上方Tab页切换)。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点击“提交”后,完成建筑业项目报告。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建筑业项目报告申请。
可在首页“我的待办”中查询申请受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