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作废
业务概述
本模块适用于纳税人对对已经申报未缴纳税款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进行作废。
操作说明
一、纳税人登录成功后,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图标进入界面,点击【申报辅助功能】图标下拉选择【个税申报作废】进入“个税申报作废”页面。
二、选择申报时间段,点击[查询]后系统自动带出该时间段内已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选定需要作废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再点击[作废],提示“作废成功”即可。
注意事项
本模块只能对已申报未缴款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进行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