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
业务概述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办理纳税申报。
操作说明
一、纳税人登录成功后,在湖南省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模块点击【个人所得税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年所得12万以上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二、点击【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如实填写申报信息。
(一)、以单位名义代理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以上自行申报业务,是以单位名义登电子税务局办此理此申报。
1.单位名义代理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以上自行申报可通过“年所得12万以上导入模版下载”下载模版,或直接页面采集信息录入方式;模版导入申报支持同时申报多人,同一人年所得合计数需大于或等于12万。
2.街道乡镇为必填项,录入成功后,需以自然人名义缴税。通过【税费缴纳】-【网上纳税(自然人)】查询缴纳税款。注意查询方式要选择“手工输入(此处适合于个税12元操作)”,输入自然人信息,点上方的“查询”即可带出单位代理自然人申报的信息,选择适合方式缴税;也可以注册了自然人帐号的自然人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网上纳税(自然人)】查询缴纳税款
(二)、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自然人),是以注册了自然人帐号,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此申报。
1.进入“年所得12万自行申报”,纳税人名称、身份证件号码等根据自然人注册信息自动带出,街道乡镇需手工选择,以此确定税款所属税务机关;
2.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申报”,系统提示“您是否确认填写无误,提交申报”。
3.点“是”,系统提示申报成功,以自然人名义至【税费缴纳】-【网上纳税(自然人)】查询缴纳税款。
注意事项
一、单位代理年所得12万自行申报注意事项:
1.单位代理年所得12万代理申报时,税款所属机关为代理申报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
2.单位代理申报后,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报辅助功能】--【申报作废(自然人)】中,选择查询方式“手工输入(此项适合于个税12万操作)”作废申报,也可到大厅或自然人网厅进行作废操作。
3.申报错误更正需到代理申报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
二、年所得12万以上申报(自然人)注意事项:
1.以自然人身份注册网厅时,需选择“行政区划”,申报表里的“街道乡镇”包含在此行政区划内,“街道乡镇”确定税款所属税务机关。
2.申报后发现信息有误,在已申报未缴款前提下,可到【我要办税】--【申报辅助功能】--【申报作废(自然人)】,选择查询方式“手工输入(此项适合于个税12万操作)”作废申报。
3.申报缴纳税款后,发现申报信息有误,需以自然人名义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错误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