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入口及土地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入口及土地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49952019-07-10 09:34  中国政务服务网

土地增值税


 


【业务描述】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 和个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填报《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向税 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功能操作】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如下图)。
 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2、在下方显示对应录入属期报表(如下图)。
 在下方显示对应录入属期报表
3、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显示报表页面(如下图)。
 填写申报表
右上角提供相应的功能按钮:
“暂存”:保存网页上的内容。
“保存”:保存填写后的数据。
“重置”:删除已填写的数据。
    “申报”:用于申报已填写的报表数据。
“导入”:自行编写代码导入。
“导出”:申报成功后导出代码。
4、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完成本次申报(如下图)。   
 完成本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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