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操作说明

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操作说明

67752019-07-10 09:21  中国政务服务网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业务描述】

  该功能用于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

【功能操作】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如下图)。


天津市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2、在下方显示对应录入属期报表(如下图)。

3、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显示报表页面(如下图)。

填写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信息

右上角提供相应的功能按钮:

“暂存”:保存网页上的内容。

“保存”:保存填写后的数据。

“重置”:删除已填写的数据。

    “申报”:用于申报已填写的报表数据。

“导入”:自行编写代码导入。

“导出”:申报成功后导出代码。

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完成本次申报(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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