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业务描述】
该功能用于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
【功能操作】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如下图)。
2、在下方显示对应录入属期报表(如下图)。
3、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显示报表页面(如下图)。
右上角提供相应的功能按钮:
“暂存”:保存网页上的内容。
“保存”:保存填写后的数据。
“重置”:删除已填写的数据。
“申报”:用于申报已填写的报表数据。
“导入”:自行编写代码导入。
“导出”:申报成功后导出代码。
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完成本次申报(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