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入口及注销税务登记操作流程说明

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入口及注销税务登记操作流程说明

76682019-07-09 08:31  中国政务服务网
注销税务登记


【业务描述】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应当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报送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4)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纳税人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6)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9)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功能描述】

登录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注销税务登记 

功能描述:事项页面显示如图,自动显示“涉税事项描述”说明,供用户参考查看。实现税务注销登记和清税承诺书打印功能。

申请事项选择

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到【填写申请表】页面,如下图,其中注销原因纳税人经办人以及办理人员身份证件类型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号码申请日期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下一步】按钮跳转到下一个页面。

确认无误后

收缴税务证件情况

进入到【预览提交页面】,如下图,在页面中央,显示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即为刚刚填报的信息。

可以点击后面的【预览】按钮进行预览。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行提交。

预览提交页面

提交过程中,会弹窗提示“请您确认是否提交, 一经提交不能修改”,点击【确认】按钮。

完成后会出现提交成功页面, 如下图。

确认是否提交

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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