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票种核定
普通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业务描述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需要领用发票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用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对已报验登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据其申请核定其使用发票种类、单次(月)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
操作流程
填写《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填写表单,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操作成功”
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二)点击【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
点击【选择】/【扫描】/【扫码上传】按钮,从本地选择一张图片,点击【上传图片】
待页面提示“上传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完成资料采集。
点击【返回至表单】,页面跳转至表单页面;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待页面提示“操作成功”后,点击【确定】,页面跳转至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1、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业务提交后,可通过右上角【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2、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业务办结后,可通过右上角【我要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查看企业已经办理完成的业务(即状态为已完成、已作废的业务),如下:
防伪税控系统发票核定及调整
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纳税人的申请,核定其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票种、单次(月)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和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税务机关核定其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种、单次(月)领用数量。
操作流程
(一)填写《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填写表单,确认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操作成功”
点击【资料采集】,选中对应名称资料的【选择】按钮,如下图
点击【选择图片】,选中需要上传的图片,点击【上传图片】按钮,出现“上传完成”提示,即为操作成功。
点击【返回至表单】,页面跳转至表单页面;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提示“操作成功”,即完成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