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
(一)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15年10月1日要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在过渡期继续有效。
(二)对已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范围的纳税人,可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信息补录;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原《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中的部分信息由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以下简称“征管系统”)自动生成,部分信息合并至实名办税、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等环节采集。对首次办理涉税事宜的新设立登记企业,税务机关不再要求其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
(三)从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报送资料】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登录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进入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事项办理页面如图,
确认企业基本信息无误后,单击按钮,进入页面如图,
点击按钮,上传需要上传的附件资料,如图,
上传好资料后,返回页面如图,
点击按钮,确认提交,如图,
确定提交即可,成功显示如图,
文件下载:首次办税事项成功受理后,即可通过“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模块,进行相关文件的下载操作。
以“首次办税”方式登录进入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系统,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点击,进入文件下载页面如图,
1、 下载“注册文件”:点击“注册文件”对应的按钮,进入注册文件下载页面如图,选择好文件下载目录,确认无误后点击按钮即可。
2、 下载“登录文件”:点击“登录文件”对应的按钮,进入登录文件下载页面如图,
3、 下载“税费种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点击“税费种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对应的,进入页面如图,
点击按钮,进入页面如图,
点击此页面右上角的按钮,可下载此文件,如图,选择好文件保存路径,下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