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操作流程说明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操作流程说明

63662019-07-08 09:10  中国政务服务网

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

 一、  业务概述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是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财政厅、税务局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省级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申请,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规定的核定程序审定仅适用于该试点纳税人的扣除标准。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核定管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

四、操作步骤

纳税人选择“我要办税”—“核定管理”,点击左侧功能“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如下图所示:

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 

(1) 填写基本信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表、申请人(灰色背景为自动带出不可修改数据)。

(2) 点击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表下方的按钮,增加一行经营情况填写行: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表 

(3) 表单填写完成,点击按钮保存数据。

(4) 数据暂存之后,点击按钮进行表单签章(如有必须上传的附件资料,请先上传附件资料再进行签章)

(5) 数据暂存、签章之后,点击按钮,弹出确认对话框,点“确定”提交表单:


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查询

纳税人选择“我要办税”—“核定管理”,点击左侧功能“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查询,如下图所示:

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查询 

纳税人选择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止、申请状态,点击按钮,系统查询显示符合条件的数据,包括纳税人名称、申请时间、状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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