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子税局登录入口及建筑业项目变更及项目反馈套餐(省内)操作流程说明

河南省电子税局登录入口及建筑业项目变更及项目反馈套餐(省内)操作流程说明

44082019-07-06 12:10  中国政务服务网

建筑业项目变更及项目反馈套餐(省内)

一、套餐业务描述

跨区域经营的纳税人,经营活动情况可通过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纳税人可根据具体经营情况,申请办理“建筑业项目报告及变更、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增值税预缴申报、注销建筑业项目、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二、办理流程

(一)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个性化办税】-【套餐及组合业务】-【建筑业项目变更及项目反馈套餐(省内)】

打开【建筑业项目变更及项目反馈套餐(省内)】模块,如下: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建筑业项目变更及项目反馈套餐(省内)

建筑业项目报告及变更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在建筑业工程合同签定并领取(变更)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登记(变更)。模块路径为 【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建筑业项目报告及变更】。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操作手册的【4.1.4.3 建筑业项目报告及变更】。

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

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的,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模块路径为 【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操作手册的【4.1.4.6 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

增值税预缴申报

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按规定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的,需要填写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模块路径为【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增值税预缴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操作手册的【4.1.4.5 增值税预缴申报】。

注销建筑业项目

自建筑业工程项目完工并结清税款后30日内,纳税人需要办理注销手续,进行建筑业项目注销。模块路径为 【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事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操作手册的【4.1.4.4 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事项】。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 《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模块路径为【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操作手册的【4.1.4.7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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