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发票信息采集
一、 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签订委托代开协议的受托方应按照规定,携带载有代开发票信息电子数据的软盘(U盘)等其他存储介质或通过网络,向税务机关报送代开发票信息数据。
二、 业务前提
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验旧缴销——代开发票信息采集
四、操作步骤
1.登录成功后,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
2.在“发票验旧缴销”下找到“代开发票信息采集”。
3.进入代开发票信息采集表页面。报表中的必填项以黄色背景标注,如“发票种类”。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报表。
4.填写完毕后点击“附送资料”按钮,上传必填的附送资料。
5.在报表页面右上角有“附送资料”、“保存”、“申报”、“重置”四个按钮。填写完申报表后,点“保存”按钮,下次进入表单将自动带出上次暂存数据;点“重置”按钮可将填写的数据清空,重新填写。
6.点“下一步”,弹出提示信息。在提示框中点“下载凭证”可下载pdf格式的申报表;点“申报”进入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申报操作完成。
7.在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页面可点“关闭”可关闭当前页面。
8.提交成功后,需要税务人员在后台受理,纳税人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下选择“办税进度查询(城建税)”
9.进入事项进度管理界面我们可以看到提交的业务的办理状态,点击“进度”按钮,可以查看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