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发票票种核定办理操作流程说明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发票票种核定办理操作流程说明

119762019-07-03 10:42  中国政务服务网

发票票种核定办理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对发票的种类、数量、限额进行核定。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对申请的发票需要有对应的税种核定且在有效期内;

2.纳税人办理过CA证书。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事——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票种核定

四、操作步骤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点击左侧功能树“发票票种核定”→ “发票票种核定办理”,如下图所示: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发票票种核定办理 

1.“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基本信息”内纳税人信息是系统自动带出内容无需填写。

2.红色星号标识的为必填项,必填项根据纳税人需求进行填选。

3.“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已有票种明细”内可以点选“”按钮对已有发票进行修改处理。

点击”后在下方“发票票种核定申请-票种核定申请明细”内加载出要变更的信息,纳税人在此进行相应修改。

发票票种核定申请-票种核定申请明细”内加载出要变更的信息 

若该纳税人之前没有发票,可以点击“增加”按钮对添加发票就行操作。

4.表单中,下拉框中的是可选项,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5.在 “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已有购票人信息”内点选“”按钮,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购票人维护申请明细”栏中增加一行已有购票人信息,可对信息进行修改操作;

 

点击下方“增加”按钮,会新增加一行,输入新增加一行的信息。选中一行,点击“删除”按钮,删除选中行的信息。

6.在点击“数据暂存”之前,“提交申请”不可用。

填写完数据之后点击“数据暂存”,系统提示数据暂存成功;然后再点击“提交申请”,系统提示数据已提交可以查询查看。

表单按钮功能:

1.数据暂存

点击“数据暂存”,保存信息至数据库,数据可以继续修改。

2.提交申请

保存后,点击“提交申请”,将表单提交给税务机关处理,数据不能继续修改。

3.打印

点击“打印”,将表单的信息以纸质形式打印出来。首次使用打印功能时,请点击“页面设置”,在打开的对话框中,将页眉、页脚内容都设置为空。

4.关闭

点击关闭,关闭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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