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增补发
一、 业务概述
需要增减增补发的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证件增补发。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未进行三证合一。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特定涉税信息报告——证件增补发
四、操作步骤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点击左侧功能树“特定涉税信息报告”→ “证件增补发”,如下图所示:
1.纳税人点击申请证件信息下方的 按钮,新增一填写信息行:
选中一行申请证件信息,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该行信息。
2.纳税人填写证件信息 ,点击按钮,保存数据。
3.数据暂存之后,可点击“提交申请”按钮提交报告信息(数据暂存后可修改数据,提交申请之后不可修改数据)。
4.数据暂存状态下,如需作废申请,点击“作废”按钮可作废本次信息。若提交申请后,则不可作废。
证件增补发查询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点击左侧功能树“特定涉税信息报告”→ “证件增补发查询”,如下图所示:
默认显示当月证件增补发信息,包括纳税人名称、申请时间、状态,选择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申请状态,点击按钮,系统查询显示符合条件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