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操作流程说明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操作流程说明

54162019-07-01 14:05  中国政务服务网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一、业务描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所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各种规费(具体是指社保费征收)。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同时,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社保费的延期缴纳由各地税务机关进行确定和相关信息维护。

二、操作流程

(一) 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1.打开模块,需要填写【延期缴纳税款】和【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两个表单,如下: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注:表单中灰色项为自动带出不可编辑项,白色项为选填项,绿色项为必填项。

2.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3.点击【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

点击【选择】/【扫描】按钮,从本地选择一张图片,点击【上传图片】:

注:下图仅为上传流程演示,具体上传附件以资料采集页面列表显示为准。

待页面提示“上传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完成资料采集:

4.点击【返回至表单】,页面跳转至表单页面;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待页面提示“提交成功!若无需继续办理业务,请及时退出系统!”后,点击【确定】,页面跳转至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二)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1.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业务提交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2.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业务办结后,可通过【历史办税操作查询】,查看企业已经办理完成的业务(即状态为已完成、已作废的业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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