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备案操作流程说明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备案操作流程说明

63492019-06-30 07:16  中国政务服务网

个人所得税备案

一、业务描述

(一)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二)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获得股权奖励的企业技术人员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于发生股权奖励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

(三)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企业转增股本涉及的股东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于发生转增股本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

(四)个人取得股票期权或认购股票等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规定,纳税人若选择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扣缴义务人应在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手续,报送《个人取得股票期权或认购股票等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扣缴义务人留存备查。

二、操作流程

(一)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收减免】-【个人所得税备案】

1.打开【个人所得税备案】,填写表单

填写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备案信息

2.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保存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备案信息

3.点击【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

进入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备案资料采集页面

4.若该业务没有需要上传的资料,可点击【返回至表单】,页面跳转至表单页面;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待页面提示“提交成功!若无需继续办理业务,请及时退出系统!”后,点击【确定】,页面跳转至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备案办税进度查询

(二)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1.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业务提交后,可通过【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2.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业务办结后,可通过【历史办税操作查询】,查看企业已经办理完成的业务(即状态为已完成、已作废的业务),如下: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三、注意事项

1.表单中灰色项为自动带出不可编辑项,白色项为选填项,绿色项为必填项;

2.如果纳税人进行过放弃免税权备案,且受理日期所属月份小于备案月份次月加36个月的,系统提示该纳税人已放弃免税权,不予受理;

3.不允许同一税种在同一所属期间进行重复税收减免事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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