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浮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_时间_流程_优惠政策及咨询电话

2020年云浮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_时间_流程_优惠政策及咨询电话

68162019-06-13 23:24  中国政务服务网

2020年云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

为顺利组织开展云浮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云浮市工作实际情况,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细则(粤科函高字〔2016〕1737号)等文件,结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956号,以下简称省认定通知)的要求,现将云浮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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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2020年云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2020年广东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每年度只能申报1次

1批申报时间安排:我市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8:00时(在此时间后提交的当批次不予推荐);各区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2批申报时间安排:我市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8:00时(在此时间后提交的当批次不予推荐);各区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

3批申报时间安排:我市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17:00时(在此时间后提交的当年不予推荐);各区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6日

申报企业范围、申报程序、申请材料等请按照《广东省认定通知》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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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一) 在云浮市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请高企认定。

(二) 2016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2016年认定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

(三) 2017年、2018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请认定。

2020年申请云浮市高新企业认定有哪些好处: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好处

针对不同阶段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补助:1.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了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组织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可申请获得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2.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进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可以申请获得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3.对取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的高新技术产品,企业可以申请获得每个产品5千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2020年云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流程图

(一) 网上注册登记。

首次申请认定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前,应分别按顺序先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完成注册审核,并激活账号。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20205月22日起。

2016年通过认定的企业,或者曾申请认定但未获通过的企业,已完成注册且地市已审核通过,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并及时更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阳光政务平台上的企业注册信息。

1.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首次申请认定企业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上注册账号,企业管理人员须凭本人手机号码在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注册个人账号;登陆个人账号后,通过“注册企业账号”功能,绑定企业账号,上传工商营业执照,核对并完善企业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激活企业账号。

2.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首次认定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须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再次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和注册号必须与国家高企网一致。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时需填写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管理员信息、主管部门、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新注册单位默认以社会信用代码为登录账号,企业注册时需准确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每家企业只能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一个账号。

企业以前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但现在发生工商更名,需在该平台更名模块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后完成更名。

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存在多个注册账号,需及时通知地市科技部门,地市科技部门汇总后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注销多余账号,防止后续数据对接出错。

(二) 填写、提交高企申报材料。

企业只需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登陆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

1.填写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省阳光政务平台,在“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单下,填写完善单位的基本信息、单位融资信息等。

2.填写申请书。“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模块,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企业为有效期内高企,或为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须按要求及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填写“高企运行情况登记表”。未完成“高企运行情况登记表”填报的企业,须补充填报后才可填报高企认定申请材料。

(三) 现场核查。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市、县(区)科技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须按高企申报现场核查指引(另行印发)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加强对企业申报信息与汇算清缴口径一致性、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真实性核查,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

(四)审核推荐。

各市、县(区)科技部门对通过现场核查的申报企业,要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并推荐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对未能通过现场核查的申报企业,各市、县(区)科技部门要及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批复并退回企业申报材料。

(五)、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类别和内容要求。

高企申请材料分为网上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两部分。

网上申请材料

企业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上按高企认定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

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的填报材料,在地市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省阳光政务平台上生成后,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上一年度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个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本企业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4)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16~201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的复印件。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16~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企业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16~2018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经营不足3年的企业,按实际年度出具审计报告)和2018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研究开发活动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

8)有效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企业以前年度认定高企时所填报使用的Ⅱ类知识产权,不能再次填报。

9)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11)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材料:判断该产品(服务)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依据及理由、高新技术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产品指标及在同行业的先进性、是否为主要高新技术产品等材料。

12)出具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在专项审计报告后。

2、 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1).省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后生成的带水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

2).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3).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只提供1份正本送地市科技部门审核留存。

4).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否则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2020年申请云浮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评分标准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说明]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4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1个发明专利或者3个实用新型专利。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四项以上。[说明]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注:以上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4、成长性指标 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注: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才能达到最高20分

云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样本: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样本

云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1、被认定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其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15日内向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报告;经审核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终止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报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现象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2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3、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市及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

云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咨询电话: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科

联系人谭璘峰

咨询电话0766-8923930

附件:

1.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指引

2.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注意事项

3.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

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需申报材料及附件下载: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省高企网下载)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附件2:企业承诺书

附件3:中介机构承诺书

附件4: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

附件5: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

附件6: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

附件7: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附件8: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附件9:科技部门审查情况表

附件10: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1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联系方式表

附件13: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附件1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形式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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