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规程
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申报
1、 功能说明
对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自然人,须在取得按月或按次计征税款项目的次月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的,可在此功能模块进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à个税业务à个税申报à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申报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2) 已经在电子税务局登记自然人信息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并提交减免表及申报表
(3) 步骤3:全申报
点击表头上方“全申报”按钮,系统将提示:全申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