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规程
☆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办理
【业务描述】
符合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非居民企业,可在纳税申报时,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申报时,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自行享受协定待遇,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
【业务流程】
纳税人:表单下载——上传附列资料——提交——自我查询
税务端:受理——同意金三处理/不同意退回——反馈
【申请步骤】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备案】——【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办理】——【在线办理】
2、填写表单
(1)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该事项所需资料可通过表格下载进行下载,按照符合自己情况的上传附件资料提交。
(2)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点击“确认”,提示操作成功,显示填写表单详细信息。
3.查询办税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1)办理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暂时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2)办理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受理、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并已导入金三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