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描述
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收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本功能由纳税人发起申请,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的功能。
操作说明
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选项,点击【新增】 ,进入数据采集页面。
界面默认显示出当月1日到当日的申请记录。
填写购货方信息和货物/劳务明细,常用的购方信息可以点击“添加常用联系人”,保存到常用客户信息中。
开票大类分为三类:a、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征收率为3%;b、出租住房,系统自动判断纳税人是否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如果是则征收率为1.5%,不是则征收率为5%;c、出租不动产(非住房),征收率为5%。纳税人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开票大类。
填写完成,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保存当前的申请记录。
在查询界面勾选需要提交的申请单,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提交成功
提交成功的申请单,在被受理之前都可以撤销,点击“撤销提交”,申请单状态会更新为“未提交”,可以对申请单进行修改或删除。
对于未提交或审核不通过的申请单,可以勾选后进行删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