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湖北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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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中,7月1日至8月31日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 |
电话: | 027-68873899、68873898(传真)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 邮政编码:430071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文〔2009〕18号)精神,设立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湖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部门职能
1. 承担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保障有关法规和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省住房保障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做好住房保障补助资金计划安排和监管工作;负责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全省住房保障统计工作。
2. 承担房地产业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调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组织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的行业监管工作。指导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房屋面积管理、楼盘表管理、预(销)售许可、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交易资金监管等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指导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3. 承担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实施城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发展战略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4. 承担城市管理和住建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拟订全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城市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的发展战略、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全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和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维护及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养和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集中行使省级住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5. 承担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小城镇环境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相关政策,指导乡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管工作。
6. 承担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建筑节能、城市设计、科技发展和统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拟订城市设计、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与散装水泥的行业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建筑保护、城市雕塑有关工作;统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和科技项目,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
7. 承担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市场管理,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市场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建筑企业技术进步,推进全省工程总承包模式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
8. 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定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并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监管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作;拟订城镇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认定工作。
9. 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0. 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
11.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详情】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研究室)、住房保障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城市建设处、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处(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村镇建设处、标准与科技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建设工会
(二)直属单位【详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湖北省建筑事业发展中心、湖北省住房保障中心、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湖北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三、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27-68873899、68873898(传真)
2. 政务服务电话【详情】
3. 监督举报电话【详情】
4. 其他: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2345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电话 12319
全国统一住房公积金热线服务电话 12329
湖北省城市供水服务热线 96510
四、负责人信息【详情】
党组书记、厅长:庄光明
党组成员、副厅长:金涛
党组成员、副厅长:龙宁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肖亮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谈华初
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震
一级巡视员:张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