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子税务局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操作流程说明

广西电子税务局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操作流程说明

76822019-04-23 09:51  95商服网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一、业务描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本业务适用省内同城通办。

二、操作流程

(一)登录广西电子税务局填写《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填写表单,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


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二)点击【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


点击【选择】/【扫描】/【扫码上传】按钮,从本地选择一张图片,点击【上传图片】


待页面提示“上传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完成资料采集。


点击【返回至菜单】,页面跳转至表单页面;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待页面提示“提交成功”后,点击【确定】,页面跳转至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三)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1、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业务提交后,可通过右上角【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2、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业务办结后,可通过右上角【我要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查看企业已经办理完成的业务(即状态为已完成、已作废的业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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