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永安东路办税服务厅
地址: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44号
电话:0898-2559333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主要职责:可受理东方市区域内信息报告类、发票办理类、申报纳税类、优惠办理类、证明办理类、国际税收类、清税注销类等一般业务事项;可受理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社保费缴纳和车购税业务等特殊业务事项。设有自助办税服务厅,提供自助发票领用、发票验旧、发票代开、纳税申报和信息查询等服务。
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南60号
电话:0898-2558441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主要职责:可受理东方市区域内信息报告类、发票办理类、申报纳税类、优惠办理类、证明办理类、国际税收类、清税注销类等一般业务事项;可受理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社保费缴纳和车购税业务等特殊业务事项。设有自助办税服务厅,提供自助发票领用、发票验旧、发票代开、纳税申报和信息查询等服务。
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南60号。
二、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44号。
三、八所税务分局。负责八所镇、新龙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南60号。
四、四更税务分局。负责四更镇、三家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东方市四更镇。
五、大田税务分局。负责大田镇、天安乡、华侨经济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东方市大田镇红泉大道东9号。
六、东河税务分局。负责东河镇、江边乡、国营广坝农场(垦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东方市东河镇东风路36号。
海南省税务局各(市)县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
五指山市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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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综合厅是指办理单位纳税人各类依申请涉税业务的办税服务厅,专业厅是指专门办理个体工商户、车购税、不动产交易、出口退税等涉税业务的办税服务厅,以上信息由95商服网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