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申请
1、 功能说明
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 操作路径
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2)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下载表格模版,在模版中填入信息,上传附件。
(3) 步骤3: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确定后,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4) 步骤4: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